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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抓好党建带妇建
不断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
 当前时间: 信息发布:2007-8-1 9:13:48 点击:

  妇女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妇联组织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性群众团体。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切实抓好党建带妇建,不断增强基层妇联组织的生机与活力,是新时期妇联组织建设的关键。为深入了解我县党建带妇建工作落实情况,掌握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现状,今年以来,我们采取座谈了解、走访调查等形式,对我县部分乡镇、村(社区)、学校以及企业进行了专题调研。从调研的情况看,我县基层党组织在党建带妇建中有一些好的经验与做法,妇联组织建设工作不断进步,促进了妇女事业的发展,但同时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通过调研,我们认为必须从以下三个方面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切实抓好党建带妇建,不断夯实妇联组织基础,巩固党的群众基础。

一、坚持党管妇女组织的原则,切实改善和加强党对妇联工作的领导

改善和加强党对妇联和妇女工作的领导,就是要坚持党管妇女组织的原则,正确处理领导与支持的关系,把握好三个“有利于”,即有利于加强党对妇联的领导,有利于尊重和支持妇联组织按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有利于党建妇建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党组织一方面要加强对妇联组织在思想、政治、组织以及路线、方针、政策方面的领导,把握好政治方向,另一方面又不应包揽妇联的工作,要支持妇联组织在党的方针政策内代表和维护妇女群众利益,支持她们执行上级的决议和计划,开展各种有益活动;一方面要坚持党建带妇建,把妇建工作纳入了党建工作的整体规划,做到与党建工作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做到妇建不合格,党建不评优,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领导机制,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对妇联组织的班子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强对妇联工作的考核,使妇建工作与党建工作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有一部分领导对妇联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重视程度还不高,没有真正树立“大党建”的观念,存在“就党建论党建,就妇建抓妇建,党建妇建两张皮”的现象;存在妇联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状况。虽然,现在已把妇联工作纳入了党建工作考核内容,但是基本上就只有概括性的一句话要求,没有可操作性。

在工作实践中,各级党组织要树立起“大党建”的观念,一是要把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整体规划,在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中,把妇建工作纳入党建目标管理体系,并健全工作机制,细化考核指标,适当提高分值比重,明确领导,落实责任。二是每年要听取12次妇联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妇联和妇女工作中的问题。三是要认真抓好妇联组织网络建设,不断扩大妇联组织覆盖面和影响力。既要重点抓好机关事业单位、乡镇、村(居委会)等纵向妇联组织的建设力度,又要积极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妇女组织建设,不断巩固和扩大妇女工作网络,真正做到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妇女组织,哪里有妇女哪里就有妇女工作。近年来,宣恩县通过积极抓网络建设,基层妇女组织的组建率已达到100%,并把组织建设触角积极延伸到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四是要注重组织建设实效。我们的最终目的并不是建立组织,而是认真开展工作,积极开展活动,认真履行职责,真正发挥作用。从表面上看,很多基层妇联组织是健全的,但是真正按规定经常性、规范性开展工作的并不多,有的甚至只是指定了主席(主任),一纸文件甚至一句话就等于有了组织,工作上消极被动应付、流于形式、滞于表面,根本谈不上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切实加强基层妇联干部队伍建设

建设好妇联干部队伍,不仅是妇女事业发展的需要,也是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一是要配齐、配强基层妇联干部队伍。在乡镇配备专职妇联主席,不能出现妇联主席职位被挤占的现象,一些乡镇一时难以做到设立专职的,也应以妇联工作为主,不能身兼多职,由乡镇领导兼妇联主席的,应配一名专职副主席,要做到妇联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妇女工作,宣恩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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