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人常文〔2007〕4号
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李维汉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检察院:
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于2007年4月27日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志鸿提请的人事任免案。
任命:
李维汉为宣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向开德为宣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向晓东为宣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刘菊平为宣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许永红为宣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韩庆远的宣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徐金善的宣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坤的宣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宣恩县人大常委会
200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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