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农业局位于宣恩县珠山镇民族路16号,始建于1950年8月。2001年11月机构改革,宣恩县农业委员会与农业局、农机局合并组建宣恩县农业局。同时成立中共宣恩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农办)与县农业局合署办公,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宣恩县畜牧局”、“宣恩县多种经济办公室”、“宣恩县农业利用外资办公室”、“宣恩县农村经济管理局”归口农业局管理。现有行政人员32人,事业技术人员59人,专业技术人员43人,其中高级职称7人,中级职称20人。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宣恩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畅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
(三)研究提出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意见,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按照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的要求,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四)研究制定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和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农业产前、前中、产后一体化;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信息。